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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转发人事处《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-11-25 阅读次数:

各单位:

现将唐山市职改办《关于做好2021年专业技术人员考核认定中初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工作的通知》(唐职改办字[2021]110号)(附件1)转发给你们,请及时通知相关教师进行申报。特别说明如下:

1、首次认定职称的教师须填写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核认定表》(附件2)一式两份,要求正反面打印在一张A4纸上;《唐山市中初级职称考核认定信息登记表》(附件3)电子版发至邮箱。

2、2021年新引进的教师,若有职称请到人事处进行登记备案。

3、以院系为单位将今年申报人的材料,于2021年11月29日之前,统一交到人事处11611办公室(东)。

4、认定费用:每人100元(现金)。

5、详细阅读《中级认定填写说明及提交材料》等附件内容,并按要求提交认定材料(原件和复印件单独放)。

联系人:安海龙

人事处

2021年11月24日